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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3

 

各高校,各区(新区)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中心),市局直属各学校

 

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并精心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类别

 

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类。其中,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含高校申报基础教育成果奖的)、职业教育类中的中等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不含省教育厅通知附件2中的附表3的1-8类单位)统一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其他类别由高校或学会等组织申报工作。

 

二、材料填报要求

 

申报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的成果应严格按照各自的填报要求,精心准备材料,提高填报质量。既要高度重视成果支撑材料和佐证材料的准备,更要高度重视申报书和成果报告的精心撰写。

 

三、材料报送要求

 

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以各区为单位统一集中报送,市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单位可直接报送。基础教育类申报材料请于5月6日15:00前报送,职业教育类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18:00前报送至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科院603室,联系人:余淳子,联系电话:13006878454)。视频材料暂不报送,申报表、成果报告、支撑材料、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均以PDF文件形式报送。

 

四、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

 

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教学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要加强成果的学术审核,对成果的真实性、知识产权归属等进行严格审查、考查。成果申报者应就成果报告、论文等材料进行学术查重,提交查重报告,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五、其他说明

 

市教科院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立即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参评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并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遴选名单确定后,市教科院将组织国内专家进行集中培训以及个性化的提炼打磨。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1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2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