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精神,经资格初审和专家评审,拟推荐申报材料10份。现将选送参评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成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共计5个工作日。
如对拟推荐材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异议时请提供书面意见并具真实姓名、单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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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选送参评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成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