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文件,各单位积极进行申报,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审出拟立项课题502项(详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立项课题组应于立项通知下达后三个月内制定具体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有关课题开题和结题工作的管理规定将另行下发通知。
二、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事务,严格执行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资助与管理办法》及所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须向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三、课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课题研究活动的组织、指导及提供充分的支持。
四、立项为资助课题的,资助标准为:重大招标课题每项10万元,成果培育课题每项5万元,博士课题每项6万元,重点资助课题每项4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每项2万元,思政教育专项课题每项2万元,“三区”建设专项课题不另拨付经费。经费下拨方式为:各高校、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课题资助经费直接下拨到单位(学校)账户;各区(新区)学校的资助经费先下拨至所在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再拨付到课题所在单位账户。各课题主持人按所在单位财务管理程序申请使用。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各区(新区)教科研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配套经费。
五、各课题研究材料(开题报告、重要进展及成果、研究报告等)均须报送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规划办邮箱:szjykxghb@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